律师解析:关于购房时所交付的首付款是否可退还的问题,答案为肯定。当交易双方通过充分协商达成解除购房合同的共识,且同意退还首付款时,那么这部分款项理应得到退还。 然而,若合同并未就单方面解除合同事宜做出额外规定,则不可擅自解除,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继续按照原定合同执行或支付相应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首付款是否能被退还取决于具体合同条款的约定与条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