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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答应退股,最后不承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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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若在商定退出合作事宜后,却遭到合伙人的否认,首要之举便是尽可能地搜集各类相关证据,如书面协议、即时通讯软件中的对话记录、电子邮件往来等,以证实对方确实曾经作出过退股承诺。
倘若无法获取书面证据,亦可尝试寻求证人证言等其他方式来佐证。
在此种情形之下,建议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若协商无果,则可考虑诉诸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在法律层面上,合伙人的退股行为需遵循双方所签署的合伙协议中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若该协议对于退股事项已有明确规定,便应严格依照协议内容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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