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严格规定,债务人或第三方所拥有并能够处分的财产种类如下:1.建筑物以及其他依附于土地的附着物; 2.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3.海域的使用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以及产品; 5.正在施工建设中的建筑物、船舶及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等。 但是,转让合同并不包含在以上列举的财产范围内,因此,转让合同无法作为抵押品,也就无法进行相关贷款申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