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在离婚之后,对于原本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背负的债务,首要考虑的便是由夫妇二人共同担负起这一责任。 倘若在离婚协议之中,夫妻二人已经就共同债务的归属和承担事宜进行过协商,并且所达成的约定既不伤害债权人之权益亦未产生其他任何不利影响的话,那么他们应当遵循此项约定来解决这个问题。 然而,若某一方实际负担的债务超过了事先约定或者应当分担的份额,则其有权向另一方提出偿还要求直至问题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