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当债务超出保证期限时,担保人往往可依据此作为申辩依据,要求解除或暂时停止履行其应负之保证责任。 自保证期效设立以来,其已被视为对担保人的一项重要权益保障,用以防止债权人在规定时期内未能积极行使自身权利,导致担保人无法正常解除其附随义务及确保财产安全等潜在风险。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结合各类证据及事实情况进行全面审视并最终作出裁决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