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如若舅父与外甥就欠款一事拖欠款项高达十万元而未予归还,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即第六百七十五条法条所示,倘若无明确约定借款期限或者协议内容模糊不清,则贷款方有权利敦促借款人在合理范围内尽快偿还。 反之,如舅父及外甥未能按时按约偿还借款债务,则应根据第六百七十六条法条规定,依照预定合同条约或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支付延误时期对应的利息成本。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首要步骤是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还款问题。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舅父及其外甥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同时按照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若舅父及外甥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例如冻结其银行账户、拍卖其资产等手段以保障债权人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